擇偶條件 lover's requirements
有人告訴我,那個網誌互點的遊戲只寫八個而不是十個條件,我想嘛,大方和得體可以合作一個條件,煮飯做菜那個可刪減,只要他不強佔我的私人空間就好了。
還看身邊認識的人,大多數女子的擇偶條件都包括幾樣:懂煮食、夠高、有愛心、真心愛自己。原來新一代的女性都這麼會要求男性會煮食,奇怪嗎?我覺得有一點喇!以前的人,最多是男的要求女的做菜要好吃,現在呢,男的還未要求,女的已經先發制人,哈哈,勁啊!令我好奇的是 "愛心" 這東西,算我有偏見,連女生都不定定做得到,卻要男生善良有愛心,不是很難嗎?對老人家和?物好的人是否就是有愛心?我自問做不到,所以我沒有愛心。
我在想,我沒要求 "真心愛我",是否有問題呢?如果伴侶滿足到我所有要求,可卻不愛我,我能接受嗎?唉,其實如果兩情相悅,或許根本不需要其他條件,但我們活在這個不折不扣的現實社會當中,不可能沒要求吧。有人說愛我,但不懂得怎樣去愛,心想對我好,做出來的卻令我不高興,那麼我還能接受這種愛嗎?還是應該心存感恩地接受?
當然,還有其他的條件如帥呀、高學歷、不吸煙爆粗、"玩得"又夠聰明呀、有目標方向成就甚麼的、等等。不過,列出來的條件,也未必用得著,何需三思?