Wednesday, November 09, 2005

what's life?

在凌亂的房間裡找筆記時,發現一張未寄出的明信片,日期是04.2.23,收信的是連小姐。


  偶然於突破書店看到這一本明信片集,覺得顏色優美,便想買下來,於A-level前每天給你寫一張,以抒發未能上網寫日記的心情。
  對上一封給你的郵件,要數五年前吧!日子的確飛快啊!一眨眼,我去了美國五年,再眨眼,我又回來了五年。十年就這樣而過,我們也將踏入二字頭的歲月了!「老喇!」的感覺已開始了,你有嗎?沉於玩樂的我開始認真的發覺,時間不能這樣浪費,我沒有特別多的青春去花,光子不動就不是光子,光陰不飛也不是光陰啊!這樣的醒悟遲了也要追上才行。
  告訴你,我近來想念一個人,不是因為我喜歡他,只不過覺得,他若是我男友,感覺應該會不錯.... 真可悲!
  不用回覆,我只是手癢而已。

好一句 "光子不動就不是光子,光陰不飛也不是光陰",那時我覺悟要追,現在我卻停下來問,為甚麼要追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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